水源涵养林生态补偿研究
978-3-639-82167-3
363982167X
156
2015-12-17
23.80 €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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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应用 Faustmann-Hartman 森林资源模型,分析水源涵养林生态补偿问题,以创建经济激励机制促进水源涵养林所有者或经营者采取有益于自然保护的生产经营方式,并促进各利益相关者了解投资于水源涵养林环境服务的机会与问题,同时也为我国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决策依据,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研究中选取了三个案例点,即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的水源涵养林区、祁连山水源涵养林区、密云县水源涵养林区。研究结果表明:水源涵养林的环境效益显著,与传统的仅考虑木材效益的林业经营方式相比,考虑环境效益后将使林业生产实践和社会福利发生变化;对水源涵养林环境效益给予小幅度的补偿如 2.00%~10.00% 即能改善环境、提高收益和社会福利,补偿水平提高到一定程度以后其作用效果减弱,在经济水平较低的阶段或地区可以选择较低的补偿标准,当经济水平发展到较高程度以后,可以适当提高补偿标准,逐步过渡到完全补偿;考虑交易成本以后,使利益相关者的福利有所减少,交易成本幅度在补偿标准的 10.00%~50.00% 的范围内时影响相对较小;目前适合于采用公共支付体系的经济补偿方式,但从长远来看,创建水源涵养林环境服务市场是一种比较好的补偿方式,且政府在水源涵养林环境服务市场制度安排方面仍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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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riculture, horticulture, forestry, fishery, nutr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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